海淘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492|回复: 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关于对海关第15号公告等政策的说明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2-3-31 10:54:1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3月26日,海关总署发布2012年第15号公告,即:《海关总署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归类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完税价格表〉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公告》出台主要目的是根据市场变化情况,适当调整部分物品完税价格,不涉及进境旅客行李物品、个人邮寄物品免税政策的调整,进境旅客仍可免税携带进境价值人民币5000元的自用物品,个人邮寄进境物品免税额度也未作调整。所谓“进境200元奶粉须交10%税”的说法是理解有误。

       另外,根据《万国邮联公约》规定,进境邮递物品是指外国(地区)邮政企业使用万国邮政联盟规定单式并交由中国邮政在我大陆地区投递的物品。近期国内个别邮政企业与国外非邮政公司合作,将不符合《万国邮联公约》规则要求的邮递物品通过邮递渠道运进,违反了相关规定。最近,海关对个别违反规定的邮政企业采取的措施,不涉及对个人海外网购管理政策的调整。个人海外网购的自用物品,可以通过外国邮政渠道运进,也可以通过商业快件渠道运进。对通过上述两个渠道运进的海外网购个人物品,海关继续按照现行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http://www.customs.gov.cn/publish/portal0/tab1/info362960.htm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海淘吧:境外购物海淘门户,提供海淘打折和海淘交流平台  http://www.haitao8.com
沙发
发表于 2012-3-31 13:20:27 | 只看该作者
又新政策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海淘吧:境外购物海淘门户,提供海淘打折和海淘交流平台  http://www.haitao8.com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Archiver|海淘   

GMT+8, 2024-5-29 20:01 , Processed in 0.094754 second(s), 20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1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